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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告【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啟學計畫、藝響空間使用申請】


「藝啟學計畫」開放申請空間--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至真樓

「藝響空間」開放申請空間--大同區興城街10巷16號1樓

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


會勘時間:2024年11月5、7日 14:30 - 15:30


注意事項:

1. 因北市文化局刻正辦理「藝響空間」及「藝啟學」援用法規修訂,故本次申請提供使用期限為1年,俟法規制定完成公告後,經本局檢視團隊房地使用成效,如符合本計畫使用用 途,並配合執行修德國小每學期12次之藝文活動,通過審查後重新簽訂2年使用契約。

2. 「藝啟學計畫」房地使用契約原則以3年為1期,得申請續約1次,合計使用年限最長為6年。



林森59管理中心

2024.10.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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